- 华电大厦集团(专业)公司员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48/17-QT-1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大厦服务项目(后勤13批次班车)华电大厦集团(专业)公司员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法人资金;招标人为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电大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1.2 投标单位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公司注册地在北京。 1.3 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1.3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1.4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的法人。 1.5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招标服务的一个或多个类别。 1.6 具有专业的团膳经营、管理能力,拥有一定实力的从事餐饮工作的队伍,并持有相关餐饮经营管理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1.7从事餐饮团膳相关经营年限五年以上; 1.8须具有丰富的餐饮团膳服务经验,有800人以上单个团膳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2017-2019年)。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丰富的餐饮团膳服务经验,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公司业绩真实性的(至少提供5份2年以内的,其中包含至少一份有800人以上单个团膳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名称、合作项目、合同有效期限、双方签章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2本项目的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使用非投标人企业(公司)以外的个人、团体或其他法人企业(公司)。 4.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如曾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应没有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严重违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1-05 09:00到2020-11-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1-05 09:00到2020-11-13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12-11 10:0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 2020-12-11 10:00。
七、 其他 无。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等。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8101277858(微信、支付宝同号) 15600116008
邮箱:1163033006@qq.com
QQ:1163033006[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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