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补给水管路滚动更换(CD段和阀门井部分)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9/17-ZB-0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补给水管路滚动更换(CD段和阀门井部分)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补给水管路滚动更换(CD段和阀门井部分)施工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并能够开据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有效期内三标认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应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至少有叁个管径DN400及以上管道工程的施工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且安全、质量在已实施项目中状况良好。 6.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专项资质条件中有要求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29 14:00到2020-10-1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29 14:00到2020-10-12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10-26 10:00。 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 2020-10-26 10:00。
七、 其他 无。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等。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8101277858(微信、支付宝同号) 1560011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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